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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司机竟去买酒喝 欲盖弥彰“戏”还是演砸了
日期:2019-08-15 15:1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晚报 字号:[ ]

出了交通事故,涉事驾驶员竟跑去小店买酒喝,他究竟想干什么?近日,瓯海仙岩府前西路上发生一起轿车与货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轿车驾驶员幸某为掩饰当天酒后驾车,竟想出事故后饮酒的“对策”,不过“戏”还是演砸了。8月1日,幸某被瓯海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十天并处罚金7000元,这是我市首例发生事故后再饮酒被判危险驾驶罪的案例。

事故后驾驶员买酒喝

6月29日下午4时许,幸某(江西籍)驾驶轿车行经仙岩府前西路79号附近时,与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幸好人员没事。不过,幸某在事后弃车离开了现场。民警在现场遇到了幸某的妻子,20分钟后,幸某竟拿着一罐500ml的啤酒一边喝一边往事故现场走来。

民警核实幸某的身份后,根据现场了解到的情况,怀疑幸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使用酒精呼吸测试仪对幸某进行测试,结果为232mg/100ml。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幸某被民警带到医院提取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幸某多次否认自己在事故前酒后驾车。在前三次询问笔录中,幸某都是供述自己在事故前没有饮酒,事故后在事故现场附近一小卖部买了一瓶啤酒(500ml)及一瓶350ml白酒,事故后才饮酒。

多人证明其酒后驾车

显然,幸某事故后饮酒的行为很反常。为了找出证据,民警进行了细致走访。

与幸某车辆发生碰撞的货车驾驶员唐某称,在事故发生后,幸某行为异常,且身上有酒气,边上的围观群众也不断提醒他,对方可能是酒后驾车,最终因为事故赔偿协商不成才选择报警,等他报警后,幸某就弃车离开了现场。

幸某老乡樊某称,当天下午3时许接到过幸某的电话,称自己因喝了酒不能开车,要求他帮忙开车一起到大罗山安装空调。在安装空调期间,他闻到幸某身上确实有酒气。下午4时许,他驾车返回仙岩家中,并将车交由幸某,当时车上只有幸某一人,结果20分钟后就接到幸某妻子的电话称,幸某开车发生事故了。

幸某朋友潘某称,事故发生当天,他在事故现场附近碰到过幸某,幸某称自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了,幸某在一家小店内拿了二罐啤酒,一罐给自己,一罐给了他。

潘某的说法,也得到了小店老板郑某的证实,那天幸某确实到他的店里买了两罐啤酒。

构成危险驾驶罪获刑

在事实证据面前,最终幸某承认自己当天下午2时许喝了一瓶啤酒和150ml的白酒。出事故后再次饮酒,是为了掩盖自己在事故前饮酒后驾车的事实,自己曾因犯交通肇事罪,害怕再次酒驾会被加重处罚。

经鉴定,幸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238mg/100ml,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一审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天并处罚金7000元。

交警提醒,个别驾驶员以为,酒驾后马上饮酒可以逃避法律制裁,其实不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应当认定为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