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祥环卫运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330303MA299NGJ8G):
你单位于2021年08月16日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被本机关民警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扣留浙C17996重型自卸货车,现场民警向你出具了3303033990722305编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求你15日内到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一中队接受处理,但你单位至今未来我队办理相关手续。
现通知你携带以下物品:
þ1.身份证, þ4.保险单,
þ2.机动车驾驶证, ¨5.购车发票,
þ3.机动车行驶证, ¨6.登记证书,
¨7.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þ8.其他物品: 营业执照
前往三大队一中队补办相应手续领取车辆。若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办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