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因醉酒驾驶碰撞他人车辆,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瑞安市法院日前运用危险驾驶案件智能化审判模式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何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案件从开庭到裁判文书当庭生成,全程用时不到10分钟。
危险驾驶案是近年来比较高发的刑事案件,温州法院仅去年一年就审理了1370件,约占当地刑事案件的12%。从去年9月开始,温州法院试点危险驾驶案件全流程智能化审判,建设危险驾驶案件的智能化审判模块。
该模块可以梳理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是否存在逃逸情节等49个案情要素,结合文书智能解析,自动提取当事人基本信息、前科劣迹等信息,并自动比对、回填引导法官对案情要素进行逐一认定,减少事务性工作。在案件量刑上,依据量刑指引规定,系统分类梳理出61个量刑情节,构建理论量刑体系,通过车辆类型、酒精含量等情节自动生成量刑参考,确保量刑统一精准。
此外,该模块加强了侦捕诉审衔接,打通跨部门合作的壁垒,健全“公安机关迅速反应、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快速审理、司法部门及时对接”工作机制,实现侦、捕、诉、审等节点的无缝衔接,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原则上当庭宣判、当庭送达裁判文书。
自开展试点以来,温州法院通过智能审判已办理危险驾驶案件30件,实现裁判文书100%当庭生成、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平均审理天数3.57天,用时缩短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