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温州龙湾国际机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便旅客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对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2航站楼前部分道路采取限时停车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在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2航站楼前道路的上下客车道内临时停车,送客、接客或者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不得停放。
二、在以下道路范围内,机动车临时停车(含通行)的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1.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前道路:由出发层进场匝道分流处以东10米处(起点)及由T2航站楼前南端地面上引桥道路以东10米处(起点),经出发层道路,至出发层出场匝道分离处(终点)及出发层北端下引桥末端处以东10米处(终点),全长约1100m;
2.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2航站楼到达层前道路:由到达层分叉口以北10米处(起点),经到达层道路,至到达层P1停车场入口处以南30米处(终点),全长约360m。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限时停车道路设置交通标志,明确限时停车起点、终点和时间。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并予以处罚。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乘坐人数20人以上(含20人)的大型客车不受限时停车(含通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五、遇交通事故、临时交通管制或者恶劣天气等原因导致机动车违反限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事实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