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即日起至明年1月,全市公安交警将组织开展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违规加装雨篷、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8月底前,全市公安交警将以旅游客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等为重点,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逐车开展一次检查,对仪表台设有手机支架的,督促运输企业拆除并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对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落实内部惩戒措施;以“配没配、好不好”为重点,对重点车辆安全带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带可以正常有效使用。对出租车、网约车也将开展安全带技术状况检查,严禁使用夹子、绳子等对安全带进行固定,以及使用安全带插扣等行为。督促企业、客运站健全落实安全带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带状况良好,出车、出站时提醒驾驶人、乘客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对今年以来有驾车使用手机或者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含乘客不按规定使用)违法记录的营运车辆驾驶人,以及有3次以上驾车使用手机或者3次以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含乘客不按规定使用)违法记录的其他驾驶人,交管部门将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针对性采取点对点短信提示、上门宣教、集中学习等措施。对驾驶营运车辆的重点监管对象及整治以来查处的营运车辆安全带、违法使用手机情况,将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督促企业对其行车记录实行全时段监管。
同时,交管部门将在重点路口路段、交通繁忙路口、人行横道线、客运场站周边道路等位置设置执勤点,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是否安装雨蓬、机动车驾驶人是否使用手机手持拨打接听电话(语音)、收发短信(微信)、观看视频、设置导航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检查汽车驾驶人、乘客是否规范使用安全带,乘车儿童是否使用安全座椅。
此外,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现有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卡口等设备,加强二次识别功能的开发应用,并在灯控路口、易堵、事故多发路段等区域,选择合理角度增设非现场抓拍设备,加大对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违规加装雨蓬的非现场查处和曝光。对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营运车辆驾驶人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动态监控证据,并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