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良(身份证号码530322********1052):
我单位聘请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对车架号码为LFFYJV8C9H1B00087的二轮燃油车进行了车辆类型鉴定,鉴定意见是:该车属普通二轮摩托车类型,在机动车范畴。
现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给你,你对本检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后3日内书面向我单位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附件:鉴定意见书复印件(温汽学[2018]技鉴4954号)
经多种方式送达鉴定意见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77-86687263
联系人:陈警官 警号030554;金警官 警号033691;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104国道南白象段1803号 交管局四大队八中队违法处理窗口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2022年11月14日
鉴定意见书复印件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