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泽,性别:男,准驾车型:C1,驾驶证号码:522425********6310,你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已达18分,并已开具《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满分教育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到温州市车管所或宁波市车管所参加相关科目学习及考试,经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拒不参加学习及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该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经多种方式送达通知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77-86808122,联系人:郑警官 林警官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沧浪路2-2号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