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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公告(谭*林)
日期:2022-12-15 15:3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送字〔 2022 〕第3303262300697062号

谭*林,性别:男,准驾车型:无,驾驶证号码:433122********7532,于2018年04月29日11时02分,当事人驾驶无号牌(车架号:LS2TCAE7H23Y037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福线1946公里800米平阳县万全镇下宋村路段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依法作出温公(交)行罚决字[2022]第3303262300697062号  (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公告送达。限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77- 58109617,联系人: 吴警官、陈警官

单位地址 :平阳县万全镇郑宋大道666号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六中队

2022年  12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