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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销陈*最高/实习准驾车型业务公告
日期:2022-12-16 10:2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陈*,性别:男,准驾车型:C1,驾驶证号码:330382********5936,你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曾经在一个记分周期/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上,并已开具《办理注销最高/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通知书》  号。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规定,该机动车驾驶证最高、实习准驾车型资格将被依法注销,请在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业务,逾期未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最高、实习准驾车型将依法公告作废。自即日起,你不能继续驾驶准驾车型为 C1的机动车。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书面申请审核。

经多种方式送达通知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77- 62329122      联系人:周警官 吴警官

单位地址 :乐清市虹桥镇幸福西路411号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 1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