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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9项交管业务“延期办”
日期:2022-12-28 09:3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日报、温州晚报 字号:[ ]

记者昨获悉,12月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群众无法按期办理交管业务。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交管服务工作,即日起,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将对9项交管业务实施“延期办”。

据悉,本次“延期办”包含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临时号牌有效期,延迟驾驶证注销日期,延长驾驶证逾期换证办理期限、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驾驶证审验期限,推行驾驶证换证容缺办。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其间,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恢复正常状态。

同时,对于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将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对在今年12月26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补换领号牌、换发新能源号牌、号牌互换的,因号牌制作原因,可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此外,对在今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驾驶证逾期达到3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注销。其间,驾驶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驾驶证恢复正常状态。

驾驶人业务延期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证逾期达到1年的,将统一延长逾期换证办理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其间,可直接办理换证,无需参加科目一考试;驾驶证审验或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在今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将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还将推行驾驶证换证容缺办,将允许申请人空缺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的含三力测试)办理期满换证业务,相关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含三力测试)可在2023年5月31日前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