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东城街道峙口区域交通管理,提高道路综合通行效能,提升市容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虹三线(永嘉峙口段)实施部分机动车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
重型载货汽车
二、限制通行道路
虹三线(42KM+100M-43KM+200M)
三、限制通行时间
每日21:3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通行。
四、特许通行
上述限行车辆确需在管制时段内进行通行运输的,由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并按审批的路线、时间通行。对违反道路交通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4月6日零时起实施。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