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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让一点 回收抵一点 运营商惠一点 金融机构助一点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置换开始
日期:2022-06-24 09:0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商报 字号:[ ]

2023年1月1日起,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6月中旬起,全市域各县(市、区)的企业、大型广场、社区街道已陆续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置换活动,通过降价、优惠活动等形式让消费者积极参与淘汰置换。

据悉,活动现场将提供旧车折抵、新车购置、上牌、运营商套餐办理、保险购买、驾校报名等服务。此外,我市出台《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意见》,配套推出“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等系列优惠举措。

淘汰置换期间,车主可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查询参与活动商家,查询车辆回收、运营商活动、保险让利、厂家降价等优惠内容,自由选择形成个性化优惠套餐,携带本人身份证、需要淘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前往具备“临时回收代办点”显目标识的门店就近办理淘汰注销,再根据实际需求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活动期间,将根据天气状况和现场人流情况进行调整,如有变化,以当地活动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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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符合以下规范: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动机功率不超过400W。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就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时间?

根据《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如何进行淘汰置换(操作流程)

车主可通过“浙江e行在线”小程序,点击淘汰置换政策包,查询各项优惠内容。在自由选择确定个性化优惠套餐之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到已审核通过的集中淘汰置换点,办理淘汰或者置换手续。

置换新车时,请选择已赋“浙品码”,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产品合格证明的车辆及蓄电池;及时办理数字化车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戴好安全头盔,确保文明行车;禁止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养成规范充停习惯,避免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