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性别:男,身份证号码:512322********8513,2021年06月14日20时34分,驾驶牌号为湘L448J5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在罗东南街展宏路交叉口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摩托车限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装搭雨棚)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我大队依法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决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11分,因多种方式无法联系送达处罚决定书,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7-86379800 0577-86858122 ,联系人:郭警官,潘警官
单位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东嘉路(永定路与东嘉路交叉口南侧永定家园东门)交管局三大队三中队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
2022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