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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号为 LW082832的车辆车主:
本机关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6条规定,调查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需要,于2021年05月13日对你牌照号为温州LW082832电动车扣留(行政强制措施编号为330302399560302),现事故调查完毕,依法予以结案,请该车辆车主带上相关证件前往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理领取手续,再至开评处置停车场认领取回涉案车辆。
经公告6个月仍未取回车辆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7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变卖或者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2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