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瓯北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2年8月7日开始,对瓯北街道杏林路、三岙路实施禁止机动车停放,有施划停车泊位的按位有序停放,不按规定停放的予以抄告或监控抓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共创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