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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古*玖)
日期:2023-01-19 14:4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平送字[2022] 第3303262300685851号

古*玖,性别:男,准驾车型:无,档案编号:无,驾驶证号码:522401********9812,于2019年09月20日10时37分,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 (发动机号码E1712800)行至平阳县水头镇双川北路65号前路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100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1902)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依法作出温公(交)行罚决字[2022] 第3303262300685851号(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古*玖公告送达。限古*玖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7-63871976     联系人:张警官  黄警官

单位地址 :平阳县水头镇腾龙中路54号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

2023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