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发生一起事故,因驾驶员没有留意到前方车辆变道,最终发生追尾,让前车漂移了180?。
11月5日4时许,苏某驾驶白色轿车沿黎明西路自东向西行驶,来到灰桥公交站附近时,车子的左前侧与一辆黑色轿车右后侧发生追尾碰撞。黑色轿车顿时失控打滑,原地旋转掉头。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双方驾驶员都正确使用安全带,没有人员受伤。
温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一中队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经勘察发现,黑色轿车后方保险杠、右后侧轮毂、右后侧车门、翼子板不同程度受损,白色轿车车损较为严重,保险杠、大灯严重受损。
据苏某自述,事故发生时他正在超车,才引发此次事故。民警根据视频监控分析,本次事故两车均无加速超车举动,系前车向右变道,后车未减速反而加速发生碰撞才发生事故,未减速行为成疑。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苏某正在使用手机接打电话,操作不当,追尾了正在变道的黑色轿车。而张某对周围车辆及其动态注意不够,未能确保安全。据此,交警判定本次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行经路口、超车变道前一定要注意车辆周边交通动态,确认安全方可继续操作。分心驾驶危害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时请集中注意力,减少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