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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杨*彪)
日期:2023-12-21 16:4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杨*彪,性别:男,准驾车型:C1,驾驶证号码:362329********3035,于2019年07月07日17时05分,驾驶悬挂编号B43594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乐清市区城市中心大道万黄线田垟村路口路段处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于2023年12月18日依法对你作出罚款470、记19分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码:330***********72)。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乐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67  联系人:肖警官  郑警官

单位地址 :乐清市交警大队宁康东路201号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