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虹桥中队民警查处一辆非法加装雨篷的两轮电动车。民警发现这辆电动车的雨篷是崭新的,怀疑雨篷是新装的。骑车人陈某告诉民警,她前几天经过虹桥镇南阳村附近时,发现有商铺出售电动车雨篷,且价格相对便宜,她就花钱为电动车加装了雨篷。
根据陈某提供的线索,民警立即到南阳村走访电动车商铺,发现店主朱某有售卖安装雨篷的嫌疑。朱某为逃避检查,将一辆面包车作为临时仓库,把未出售的雨篷藏在车内。随后,民警在朱某的面包车内查获未安装的雨篷近30套。
民警依法将朱某传唤到虹桥交警中队,朱某交代了他为电动车加装雨篷的违法事实。朱某交代,他平时从事电动车销售,时常有购车者询问能否安装雨篷。朱某觉得有利可图,在明知加装雨篷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他仍抱着侥幸心理,以35元一套的价格售卖和安装雨篷。
最后,虹桥交警中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朱某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