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生,性别:男,准驾车型:B2,驾驶证号码:360521********8610,你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已达18分,并已开具《公安交通管理满分教育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到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新余市车辆管理所参加相关科目学习及考试,经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拒不参加学习及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该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经多种方式送达通知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 0577-86291573 ,联系人:章警官、 孔警官
单位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汇工业区中汇路599号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