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牌照号为浙C09BA6的车辆车主:
本机关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6条规定,调查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需要,于2019年05月20日对你悬挂牌照号为浙C09BA6小型面包车扣留(行政强制措施编号为 330302399541306),现事故调查完毕,依法予以结案,请涉案车辆车主带上相关证件前往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理领取手续,再至交运施救下岭停车场(炬光园)认领取回涉案车辆。
经公告6个月仍未取回车辆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7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变卖或者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