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30303871001784号
*瑞:
你持有准驾车型:D,驾驶证号码为520203********9878 的机动车驾驶证,因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有关规定,该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依法注销。请在本通知书送达(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后,视为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逾期未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将依法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 0577-86382625 0577-86358890 ,联系人: 林警官,戴警官
单位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文昌路178号电商大厦一楼东首(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一中队)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大队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