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1 月05日起正式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鳌江镇车站大道与广场路动车站进口路口 | ①②③④ |
2 | 鳌江镇车站大道与广场路动车站出口路口 | ①②③④ |
3 | 鳌江西塘路-新河北路口 | ①②③④ |
4 | 鳌江吉祥路-志澄路口 | ①②③④ |
5 | 230省道-腾蛟南陀路口 | ①②③④ |
6 | 鳌江纬三路-志澄路 | ①②③④ |
7 | 鳌江新河中路-曙东路口 | ①②③④ |
8 | 104国道-钱仓双塔新街 | ①②③④ |
9 | 万全经四路-纬二路 | ①②③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 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