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永嘉县瓯北街道、碧莲镇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4年10月15日起,对瓯北街道江北大街(104国道至三岙路段)、新岙路全线、碧莲镇渡头街全线三条道路实施禁止机动车停放,有施划停车泊位的按位有序停放,不按规定停放的予以抄告或监控抓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共创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