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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关于对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的检验(测)、鉴定意见告知书公告
日期:2024-11-26 17:1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李*:

我队聘请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相关人员对车架号码为HM18010017,电动机号码无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了检验(测)、鉴定,检验(测)、鉴定意见是该车属轻便正三轮摩托车类型,在机动车范畴。

现将该检验(测)、鉴定意见告知书(温公交(一)鉴告字[2024]第0100556号)公告送达给你,你对本检验(测)、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测)、鉴定意见告知书公告后3日内书面向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提出重新检验(测)、鉴定的申请。

特此告知。

附件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检验(测)、鉴定意见告知书(文号温汽学[2024]技鉴2732号)

告知人:郑警官 警号031441;吴警官 警号031373;

联系电话:0577-88781356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温金公路114号交通管理局一大队三中队

告知单位: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