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5223251*******0417):
我单位聘请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对车架号码为HA02FH004MA008465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了车辆类型鉴定,鉴定意见是:该车属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类型,在机动车范畴。
现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给你,你对本检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后3日内书面向我单位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附件:鉴定意见书复印件(温汽学[2024]车检1000154号)
经多种方式送达鉴定意见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77-86687263
联系人:陈警官 警号135453;赵警官 警号135158;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交警大队宁康东路201号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