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交管公告  ->  其他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杨*武交通违法案件鉴定意见公告
日期:2024-02-23 16: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杨*武(5223251*******0417):

我单位聘请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对车架号码为HA02FH004MA008465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了车辆类型鉴定,鉴定意见是:该车属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类型,在机动车范畴。

现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给你,你对本检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后3日内书面向我单位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附件:鉴定意见书复印件(温汽学[2024]车检1000154号)

经多种方式送达鉴定意见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77-86687263    

联系人:陈警官 警号135453;赵警官 警号135158;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交警大队宁康东路201号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