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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日期:2024-03-01 14:3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 字号:[ ]

一、制定背景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为此,温州市公安局对2022 年12 月31日前以温州市公安局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二、制定过程

温州市公安局从2023年9月开始,对2022年12 月31日前以温州市公安局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始进行调研和论证。在充分征求市局机关牵头执行部门(清理责任部门)意见,并经法制汇总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予以制定公布。

三、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涉及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0件。其中: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9件,分别为《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六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操作细则>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拖拉机实施全市道路限行的通告》《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布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通告》《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户口迁入规定>的通知》;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6件,分别为《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温州市被拘留人员严重疾病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温州市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聘用备案登记管理事项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评估工作规范>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评估工作规范>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区户口迁入规定>的通知》;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5件,分别为《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文化娱乐场所设立超低音音乐设施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易涉毒娱乐场所“星级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商务局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加油站成品油散装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户籍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公安局

解读人:叶乐锋

联系方式:0577-89980078

政策原文:

        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