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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关于新增调整17处道路监控设备抓拍公告
日期:2024-04-12 11:1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4月12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⑤“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今汇路与上汇路交叉口

①②③⑥⑦

2

景屿路与今汇路交叉口

①②③⑥⑦

3

瓯海大道与双丰南路交叉口安防学院附近

①②③⑥⑦

4

中心路与瞿任路交叉口

①②③

5

景德路与塘下街交叉口

6

梧慈路与东方路交叉口

7

双凤北路梧田二中前

8

月乐东街与站南路交叉口

①②③⑥⑦

9

104国道与景德东路交叉口

①②③⑥⑦

10

温瞿东路581-2号(禾丰机电西向东)

⑥⑦

11

瓯越大道与月乐街交叉口

①②③⑥⑦

12

瓯越大道泽汇路路口附近

13

平天路国际华府前

14

平天路大城金廷前

15

104国道沈一路交叉口

①②③

16

云飞路瓯海区府前

17

集光路消防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