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新增一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公告,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②:“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等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如下: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瓯越大桥江滨路出口匝道
①
2
黎明西路灰桥附近
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