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361128********1154):
我单位聘请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对车架号为LAEF6GC89J8YP5562的二轮燃油车进行了车辆类型鉴定,鉴定意见是该车属普通二轮摩托车类型,在机动车范畴。
现将鉴定复印件送达给你,你对本检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后3日内书面向我单位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附件:鉴定意见复印件(温汽学[2024]车检921号)
经多种方式送达鉴定意见无果,现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66966596
联系人:郑警官 潘警官
单位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乌山路95号
永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