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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关于瓯海大道高架1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申的公告
日期:2024-06-24 16:2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重申公告,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瓯海大道主道(高架)全天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瓯海大道主道(高架)每日7时至21时,禁止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专项作业车通行。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瓯海大道高架上江路入口匝道(西向东)

2

瓯海大道高架上江路出口匝道(东向西)

3

瓯海大道高架秀浦路出口300米处(双向)

4

瓯海大道高架104国道入口西500米处(双向)

5

瓯海大道高架汤家桥入口匝道(东向西)

6

瓯海大道高架汤家桥入口匝道(西向东)

7

瓯海大道高架汤家桥出口匝道(西向东)

8

瓯海大道高架温州南动车站入口匝道(西向东)

9

瓯海大道高架温州南动车站出口东250米处(双向)

10

瓯海大道高架娄东大街出口东200米处(双向)

11

瓯海大道高架福州路上匝道口处(西向东)

13

瓯海大道高架秀浦路上匝道口处(双向)

14

瓯海大道高架宁波路上匝道口处(南向北)

15

瓯海大道高架娄东大街上匝道口处(西向东)

16

瓯海大道高架永庆街上匝道口处(双向)

17

瓯海大道高架104国道上匝道口处(双向)

18

瓯海大道高架瓯越大道上匝道口处(双向)

19

瓯海大道高架仙门路上匝道口处(西向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