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 8月27 日开始正式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限行路段:世纪大道(龙金大道-228国道)
限行时间:06:00-21:00
限行车辆类型:禁止中、大型货车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启源路-霞飞路交叉口 | ①② |
2 | 启源路-开元路交叉口 | ①② |
3 | 人民路1110号 | ③ |
4 | 沿江路766号 | ③ |
5 | 世纪大道-西三街交叉口 | 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