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8月2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塘下镇长乐路中心路口南侧附近 | ① |
2 | 塘下镇场桥办事处西街路255号附近 | ① |
3 | 汀田街道汀田商业街24号附近 | ① |
4 | 后垟河路单行道 | ② |
5 | 锦湖仓前街单行道南口 | ② |
6 | 飞云街道云霞路单行道1 | ② |
7 | 安康路单行道(隆山东路口) | 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