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一处平台式执法取证设备,将对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审核录入。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二大队群众违法举报平台 | 1625、1019、1018、1733、1734、1735、1905、1116、1117、1120、3019、6091、1368、1623、1646、1647、1648、1710、1714、1736、1737、1912、1357、1362、1371、1373、1363、1355、1643、173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