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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关于2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申的公告
日期:2024-09-27 16:4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重申公告,对①1039:“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等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玉壶镇壶山路200号

2

玉壶镇芝水花园7幢

3

玉壶镇门前洋小区B3幢

4

玉壶镇门前洋小区A6幢

5

玉壶镇沿溪东路32号

6

玉壶镇门前洋小区1号

7

玉壶镇芝水街94号

8

玉壶镇冰心街3号

9

玉壶镇冰心街52号

10

玉壶镇冰心街128号

11

玉壶镇壶山路135号

12

芝水街与玉壶街路口

13

玉壶镇壶山路165号

14

玉壶镇玉壶车站

15

玉壶镇冰心街192号

16

玉壶镇芝水街91号

17

玉壶镇冰心街282号

18

玉壶镇壶山路179号

19

玉壶镇壶山路167号

20

玉壶镇冰心街263号

21

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211号(时代广场对面)

22

文成县大峃镇建设南路与城南路交叉口

23

大峃镇建设路269号

24

大峃镇建设路中央公馆门口

25

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中国人寿门口

26

南田镇诚意路101号电信营业厅门口

27

文成县大峃镇车站东路与邮政路交叉路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文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