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并开通了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9月9日启用。启用后将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①1625: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灵霓大道与雁鸣路交叉路口 | ①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海经区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