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新增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9月2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惠达路体育场路北侧辅路 | ① |
2 | 成功路(山海大道与台北路)北侧 | ① |
3 | 石砰东海岸1号公路小健酒家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