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月仙、
本报讯 近日,平阳交警二中队工作人员在鳌江镇车站大道与鳌中路路口设卡检查时,一辆蓝色小车驶入卡点。民警在与驾驶人陈某沟通时闻到酒气,检测发现其涉嫌酒后驾车。
原来,前一天陈某因女儿订婚喝酒到凌晨,共喝了七八瓶啤酒。当天早上他自觉清醒,便开车送儿子去平阳动车站,返程遇上交警检查。经查询,陈某驾驶车辆逾期未年审,且其驾驶证也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属于无证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为53mg/100ml。交警依法对陈某处1900元罚款。
交警提醒,酒后勿开车,“宿醉”后若不确定酒精是否消解,次日也勿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