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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机动车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通知书(自121094)
日期:2025-01-24 15:0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郑*荣(身份证号码330326********121X):

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24日通知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提供或补办车辆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行驶证、驾驶证,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车架号为121094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的涉案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车架号为121094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的涉案车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再次通知你补办或提供车辆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强制险保单,3个月仍未补办或提供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平阳县交警三中队

2025年 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