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义,性别:男,身份证号码:330382********001X,于2024年11月21日07时58分,驾驶号牌为浙C7221S的小型轿车行至乐清市盐盘街道经九路至纬北路路段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于2025年01月09日依法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码:330***********82号),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乐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22 联系人:郑警官
单位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汇丰路28号市区交警中队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