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架号为LEUDWD6A5M230977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主:
本机关对当事人陈*西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901);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5701)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12月0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4年12月02日向当事人陈*西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文号:温公(交)行罚决字[2024] 第3303022601344940号】,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你提供或补办√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行驶证□驾驶证,以便本单位及时返还无号牌车身为黑色车架号码为LEUDWD6A5M230977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再次通知你补办或提供相应手续(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消除违法),3个月仍未补办或提供(消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025年01月0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