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性别:男,准驾车型:C1,驾驶证号码:330325********6112,于2024年11月26日15时47分,驾驶浙CB8V7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陶山镇街路村路口处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加装前档支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于2025年1月9日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码:3303812301438690号),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7- 65475659 联系人:董警官
单位地址:瑞安市陶山镇陶马北路19号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