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温州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现对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管辖路段接受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种类、途径、方式以及要求进行公告。
一、接受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种类
(一)违法占用专用车道或者应急车道的;
(二)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
(三)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的;
(四)客运车辆超员或者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
(八)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举报途径和方式
将违法行为证据材料和举报书(参考附件格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温州高速交警举报邮箱(wzgsjj7035@qq.com),也可以通过与辖区高速交警确认的其他方式提交举报材料。
三、违法举报要求
1.举报材料应当实名提供;
2.违法行为的照片或者视频等材料未经编辑修改;
3.违法行为发生在三十日以内;
4.对多次举报失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不再受理其举报。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