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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冯*喜)
日期:2025-02-13 16:4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冯*喜,男,准驾车型://,身份证号码:360428********2738,于2024年11月13日8时27分,驾驶号牌为浙C0S9L5的轻型栏板货车在福州路仙门锦园对面处时,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我单位查证属实。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我单位于2025年2月7日依法作出温瓯公(交)行罚决字[2025]00324号行政处罚决定,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我单位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86291573

联系人:李警官 警号130153;孔警官 警号033746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汇工业区中汇路599号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