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省,性别:男,准驾车型:D,驾驶证号码:330325********5514,于2024年12月23日20时20分许,你驾驶车牌号为浙CM2C4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塘下海安大街20号处,在现场被民警查获。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酒精含量为33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证属实。我大队于2025年02月14日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20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为3303812301447285),现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大队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7-65354501 联系人:洪警官、陈警官
单位地址:瑞安市塘下镇塘梅公路100号交警塘下中队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