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瓯城路地下通道改造工程施工需要,经温州市鹿城区市政公用管理处的申请,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时间与路段:
(一)2025年3月3日至5月15日,瓯城路(飞霞北路至东明路)实施机动车由西往东单向通行。
(二)2025年5月16日至8月1日,瓯城路(飞霞北路至东明路)实施机动车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二、途经此路段的车辆可提前绕道东明路、飞霞北路、江滨西路等道路通行。
请过往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