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3月4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②“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⑤“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⑥“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汀田街道清泉路华光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2 | 塘下塘川街广场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3 | 瑞枫线瑞祥新区绍箕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4 | 瑞枫线盛中石化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5 | 322国道马龙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6 | 322国道项岙村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7 | 322国道新河村路口 | ①②③④⑤⑥ |
8 | 东山街道罗阳大道1925号附近 | ⑦ |
9 | 莘塍街道文德路恒大云溪苑东侧附近 | ⑦ |
10 | 塘下镇塘永线K4+770附近 | ⑦ |
11 | 塘下镇塘永线K3+950附近 | ⑦ |
12 | 云周街道瑞南大道周苌路口东侧附近 | ⑦ |
13 | 仙降街道富篁路74号附近 | ⑦ |
14 | 东山街道滨江大道科技路口东侧附近 | ⑦ |
15 | 高楼镇龙湖西路2号附近 | ⑦ |
16 | 上望街道望东东路农贸城附近 | ⑦ |
17 | 塘下镇塘永线K4+190附近 | ⑦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