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近期平阳县新增了1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5年2月25日起正式启用。启用后将根据设备设置地点对相关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⑥“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平海大道与海西镇滨海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2 | 海西镇滨海路与新滨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3 | 海西镇海昌路与横屿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4 | 海西镇海昌路与新园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5 | 平海大道与海西镇海华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6 | 海西镇海润路与新滨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7 | 海西镇海润路与新阳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8 | 昆阳镇平甫路与凤凰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9 | 昆阳镇凤凰路与东川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10 | 218省道与麻步镇康乐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11 | 港埠大道与麻步镇镇前路路口 | ①②③④ |
12 | 港埠大道与麻步镇永安街路口 | ①②③④ |
13 | 鳌江镇站前路北侧路段违停(平阳动车站) | ⑤⑥ |
14 | 鳌江镇站前路北侧路段违停(平阳动车站) | ⑤⑥ |
15 | 鳌江镇平阳动车站4号停车场西北角路段违停 | ⑤⑥ |
16 | 鳌江镇平阳动车站4号停车场东北角路段违停 | ⑤⑥ |
17 | 鳌江镇平阳动车站4号停车场西南角路段违停 | ⑤⑥ |
18 | 鳌江镇平阳动车站4号停车场东南角路段违停 | ⑤⑥ |
19 | 鳌江镇车站大道与广场路口南附近违停(平阳动车站出站口) | ⑤⑥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