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09日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陈*君(031745)、梅*丰(130842)在隆祥路八仟客餐厅门口公共免费车位内因占用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车辆超过三十日原因拖移号牌为浙CX30Z7的棕色小型普通客车(车架号为LZWADAGA0G4065542),经多方调查无法联系到车辆实际权利人,现发布公告,请相关车辆实际权利人带上证件手续前往四大队一中队(地址:温州市过境公路1630号。联系电话:0577-88517318)办理领取手续。
经通知(公告)6个月仍未取回车辆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7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变卖或者拍卖。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