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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经区交警大队关于启用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日期:2025-03-25 14:1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并开通了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3月3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①609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②1369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③1650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330国道海经段(东围堤-围垦东路)

①②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海经区分局交警大队

2025年3月25日